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数字住建 提升服务效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成自治区城乡房屋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智慧住房、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优化升级工改系统 3.0 和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服务系统。
近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数字化来着力提升全区住建行业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系统谋划了以“3+5+3”为框架的数字住建体系。目前已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消防建设综合监管系统、智慧工地服务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住建行业指挥调度(培训)中心等系统,通过深化数字住建建设,以数据为“底板”,实现已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努力打造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领域数字化应用和发展的新格局。

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实现信息系统集约化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信息系统集约化工作,将住建行业信息化系统从本地机房迁移部署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云平台,目前已在自治区政务云平台上部署了 10 个系统 ;其他业务系统中有 2 个部署在华为云,2 个部署在本地机房。
(二)开展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工作。目前已完成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灾备中心的对接工作,正逐步将业务系统重要数据备份至自治区灾备中心。本地备份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共 120T ;异地备份结构化数据 5.1T,冷备份办公文件永久卷档案数据 1.2T。
二、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情况
(一)完善自治区住建行业指挥调度系统。目前已实现 12 个已建成的业务系统的数据归集工作,清洗整理数据共 6 千余万条,初步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并搭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日后各专项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行业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与民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

(二)依托城乡房屋安全系统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成果数据,完善房屋建筑“图数 - 融合”与“落图 + 赋码”机制。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础底图并实现动态更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数字化管理提供基础底图服务。同时,完善时空动态一张图,汇聚统一基础底图、基础地理、房屋和建筑物等二、三维数据,不断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 基础平台建设。
(三)实现数据共联共享。以新疆工程建设云为主的 19 个业务子系统已实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件数据与电子证照数据对接共享,完成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部分数据对接。
三、业务信息系统整合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将抗震应急平台整合至自治区城乡房屋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用户身份认证,完善单点登录功能,实现进入一个系统页面,即可登录全部业务系统(根据角色,分配相应权限)。
四、应用场景创新与推广情况
(一)完善工程建设及建筑业智慧管理体系,初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五个建造阶段全流程数字化监管。一是报建阶段。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3.0,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功能。截至目前,已办理项目 2176 个,办件数 5842 件,审批事项由 74 个精简到 49 个,审批时限从 297 工作日压缩到 56 工作日。二是招标阶段。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监管一张网。截至目前,在平台中完成中标项目 774 个,交易额达到 204.35 亿元。三是图审及验收阶段。完成消防建设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构建全区统一、区地县三级于一体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信息化服务管理体系。目前项目申报 2052 个,受理 1937 个,项目办结率 99.33%。四是建筑市场监管。完成工程建设云平台升级改造,实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四库”项目环节信息共享,解决数据真实性核验问题,全面实现电子证照。截至目前,企业入库 4.6 万家、项目入库 14.2 万个、人员实名制 75.1 万人、电子证书 55.1 万本。五是施工现场监管。智慧工地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项目、人员、视频监控、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 9 个模块的上线运行,实现项目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环境监测等实时上传、动态调度功能。

(二)统筹谋划“数字住房”应用体系,加快推动城乡房屋管理数字化。一是建设全区“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目前已完成全疆 14 个地(州、市)及 93 个县(市、区)的上线工作。截至目前,已通过平台注册企业 5781 家,注册从业人员 1.3 万人,已办理预售许可证 5203 张,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 10.4 万份,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合同 7.2 万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入账总额 206.55 亿元 ;通过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功能,办理不见面网签的合同近 2 万份。二是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住保”管理服务系统建设,集成数据、业务、监管和服务一体化,深化住房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三是建立自治区城乡房屋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灾普 897 万栋、自建房排查 534 万栋和危旧房调查 8586 栋房屋建筑进行融合治理,并在全疆 14 个地(州、市)及 96 个县(市、区)上线使用。截至目前,已通过平台完成全疆 36 个重点县共计 24.6 万栋房屋建筑抗震排查,线上出具电子鉴定报告共计 1665 份 ;与建设云对接符合资质并入库的鉴定机构共计 522 家,疆内检测机构共计 86家,注册鉴定人员共计 24224 人。
(三)构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提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数字化管理水平。一是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完成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三级平台研发,基本实现了四个地级市与国家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完成与生态环境厅业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全区 111 家污水处理厂实时监测数据的可视化展示、分析和预警 ;汇聚城管行业数据 47 万条、市政行业数据 9000余万条、社区治理数据 5 万余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数据 421 条。二是优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业指挥调度(培训)系统,使用指挥调度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了 20 余次调度巡查。
(四)持续优化农村安全住房管理系统,增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能力。增加平台系统相应模块,进一步改造升级系统固有应用平台,不断优化完善现有农村住房信息数据。
五、安全保障与标准建设情况
(一)建立健全“数字住建”机制体制。一是编制数字化标准工作指南,起草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系统接入规范等方面的 10 项技术导则。二是编制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初稿)》,定义了数据的分类分级原则和方法,为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提供指导。
(二)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一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内网、政务云互联网区、政务云公共区 200 多台服务器资源开展漏洞扫描和业务系统的渗透测试工作,提前发现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完成“厅协同办公 OA 系统”“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六、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始终坚持培养数字住建人才,定期开展厅信息化专业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及时掌握最新的行业动态与技术交流,增强青年干部在数字化建设工作中的协同合作。2024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的“自治区住建行业指挥调度(培训)系统”荣获“数据要素 ×”全国大赛新疆分赛城市治理赛道最具应用价值奖。
七、实施保障情况
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项工作。每年定期面向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干部职工的网络、数据安全意识。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摘自《中国建设信息化》2025年6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