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程交易领域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建信行函〔2021〕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5]63号文)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及数字化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塑造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新优势,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智能化,监管透明化,信息共享化,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态体系。按照今年度培训计划,我中心定于7月14日-16日在贵阳市举办工程交易领域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十四五”规划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融合创新;
(二)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的探索与实践;
(三)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转型应用实践与案例分享;
(四)数字证书跨区域互联互通,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六)市场化电子交易平台政策解读及实践分享。
二、培训对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和运营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监督管理单位和其他市场主体(招标方、代理机构、投标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的负责人与业务骨干,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及招标相关负责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造价协会及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负责人与业务骨干,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理及造价专业人员;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业主、设计、监管、施工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研究院、大专院校、软件开发及应用单位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16日(14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贵阳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请参加培训学员报到时携带或于培训报到现场签署“参加工程交易领域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培训班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及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见附件)。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1200元/人(含资料费、会议费、场地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为落实好我部定点帮扶任务,结合我中心帮扶工作计划,湖北省麻城市、湖北省红安县、青海省湟中区、青海省大通县参训同志免收培训费。
五、其他事项
(一)为了更好地推广和交流各地工作经验,现征集地方工作成果、典型案例材料,作为本次培训内部交流资料,请于2021年7月5日前将材料发送至551769346@qq.com邮箱(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为了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请根据要求报名参加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不接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员报名及参加面授培训。
2.学员报到时,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 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
3.学员培训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会场须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保持一米以上间距就坐,培训期间错峰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和交流。
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会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与会务人员请假,返回后及时销假,告知行程,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码及体温检测。
学员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严格遵守培训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如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员所在单位、主办单位及当地疫情管理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六、付款方式
(一)汇款方式:请于7月10日前将培训费汇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备注“贵州培训费”,报到时提供汇款凭证。
开户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汇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汇款账号:0200001409089015192
(二)现金方式:报到时现场交付(培训费只收现金,不能刷卡)。
七、报名方式
请于2021年7月10日前登录网址,点击在线报名,填写参会人员信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控制参会人数,主办方将随时根据报名情况截止报名。
八、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 系 人:苏琳、徐沫、张光明
电 话:010-58933074 58934811 58933829
监督电话:010-58933909
附件:参加工程交易领域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培训班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