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
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选择字体:[ - - ]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02 16:28:34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北斗系统”)应用,推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决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征集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面向房屋建筑监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城市运管服、工程项目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应用场景,征集典型应用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北斗系统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征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每个省推荐的案例数量不超过10个。中央企业可直接申报或推荐下属企业申报,推荐的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

(二)各申报主体需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附件1),并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

(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名单》(附件2),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书(纸质版2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寄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四、成果推广

(一)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我部将择优形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并进行宣传,扩大案例示范效应。

(二)支持开展规模应用。对应用成果突出的优秀案例,支持开展应用示范与宣传展览展示,助力应用复制推广。

五、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人:郭 鹏

电话:010-58934073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联系人:姚秋实

电话:010-58934022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

   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31日